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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来自:江西社科报 更新时间:2009-12-08 点击: 547  【打印】【关闭

  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于近日圆满完成,共评出获奖项目29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9项,二等奖91项,三等奖143项,佳作奖35项。
  此次评奖活动于今年5月启动,省评奖办公室在总结上次评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形势,并结合我省近两年社科事业的发展实际,制定了《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并于5月20日开始通过书面通知、网上发布等各种形式在全省各相关系统进行广泛动员。
  经过各高校、省直单位、各设区市社联及省属学会的认真组织,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踊跃申报,至截止日期省评奖办公室共收到各学科申报参评成果763项,其中专著191项,论文572项,基本上涵盖了社会科学类的各个学科,充分代表了两年来我省社科研究的成就和研究水平。从学科分布来看,马列党史党建87项,哲学37项,经济学119项,法学51项,社会学38项,教育、心理、体育学103项,文学57项,艺术、语言、新闻传播学81项,管理学108项,应用对策42项。从申报单位来看,高校申报611项,占总数的80.1%;省属学会18项,占总数的2.4%;省直单位申报85项,占总数的11.1%;设区市社联申报49项,占总数的6.4%。从申报者来看,45岁以下的400人,占总数的65.5%;副高以上538人,占总数的70.5%;副厅以上44人,占总数的5.8%。
  此次评奖活动包括资格审查、匿名初评、学科组复评、省社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及网上公示等环节。在受理各系统申报的参评成果后,省评奖办公室按照《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所有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成果756项并进行学科分组、编号登记,并于8月15日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匿名初评,按得分高低选取论文申报数的50%、著作申报数的60%提交复评学科组评审。8月30日,省评奖办公室又组织专家召开学科组复评会议,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出席并作讲话。各学科评委以扎实严谨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把好评审的政治关、质量关、公平关、纪律关,认真审读,民主评议,充分酝酿,评出获奖项目提交省社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10月12日,省社联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评奖获奖项目名单,并于13日开始在江西社科网上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公示。
  据统计,此次获奖成果中有236项为高校申报,占总数的78.9%;有49项为省直单位申报,占总数的16.4%;有6项为省属学会申报,占总数的2%;有8项为设区市社联申报,占总数的2.7%。这些成果有的对在改革开放特别是江西崛起实现新跨越中出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提出了新观点、新见解和新对策;有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新的突破,或填补某项空白,在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有的在学科与学科之间开展学术研究,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并取得较大成绩,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充分发挥了哲学社会科学作为思想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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